刑事和解,刑事谅解和刑事调解的区别
许多人都会把刑事和解、刑事谅解和刑事调解混为一谈,其实这三者是有本质区别的。尤其是对于刑事案件当事人及家属来说,弄清楚这三者的区别,非常有必要!
许多人都会把刑事和解、刑事谅解和刑事调解混为一谈,其实这三者是有本质区别的。尤其是对于刑事案件当事人及家属来说,弄清楚这三者的区别,非常有必要!
一、量刑从宽幅度不同
先说大家最关心的区别:量刑从宽幅度——
(1)刑事和解
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
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2)刑事谅解
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
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从严掌握。)
(3)刑事调解
达成刑事调解后,如果自诉人提出撤诉申请,法院通常会裁定准许撤诉处理。
二、适用范围不同
再说说哪些刑事案件适用刑事和解,哪些案件适用刑事谅解和刑事调解——
(1)刑事和解
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类案件)、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侵犯财产类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注意,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前五年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刑事和解程序。
(2)刑事谅解
存在被害人的刑事案件。
(3)刑事调解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综上,我们可以看出这三者的量刑从宽幅度、适用范围都有很大差别,但无论争取到哪个,对当事人的量刑来说,都是非常有利的。
在实践中,我发现,由于被害人对当事人及家属往往带有抵触情绪,因此双方赔偿金额和是否达成协议上存在很大的分歧。在这个情况下,如果有刑事律师介入,代表当事人进行谈判,则容易以更小的代价,取得更好的结果。
除此之外,刑事律师还能协助当事人争取并认定其他有利的量刑情节,从而为当事人争取轻判、缓刑甚至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