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苏州破坏军婚罪会怎么判刑?

在苏州破坏军婚罪会怎么判刑呢?

《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 【破坏军婚罪】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破坏军婚罪中的现役军人的配偶一般不构成本罪,但如果现役军人的配偶隐瞒情况与他人结婚的,其有可能构成重婚罪。 

同居,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与现役军人的配偶姘居且共同生活。同居以两性关系为基础,同时还有经济上或其他生活方面的特殊关系,包括公开与秘密同居两种情况。一方面不能将同居理解为事实婚姻,因为这不利于对军人婚姻的特殊保护。也使同居一词失去独立的意义。另一方面,也不能将同居理解为通奸,因为这与刑法特地使用"同居"一词以缩小打击面的意图相矛盾。 

认定破坏军婚罪,关键是要划清“同居”与通奸的界限。所谓与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应当包括在较长时间内公开或者秘密地在一起生活的情形。这种关系以不正当的两性关系为基础,往往还伴有经济上和其他生活方面的特殊关系,显然不同于一般的通奸关系。通奸以临时性为特征,而“同居”则具有连续性、延续性。如果只是偶尔或断续地与现役军人的配偶通奸,不能认为是“同居”,也就不能以犯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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