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走简易程序意味什么?

刑事案件中的嫌疑人、被告人总是希望案件能够快点审结的,而简易程序就可以缩短审理时间,也意味着案情较轻,可以争取轻判。

刑事案件中的嫌疑人、被告人总是希望案件能够快点审结的,而简易程序就可以缩短审理时间,也意味着案情较轻,可以争取轻判。

简易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某些事实清楚、情节简单、犯罪轻微的刑事案件所适用的,比普通程序相对简化的第一审程序。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74条规定:

对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基层人民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时,应当在受理后20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3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法院审理的时间缩短了,嫌疑人、被告人被关押的时间自然也随之缩短了。除此之外,适用简易程序还意味着案件简单,犯罪情节轻微,结合《刑法》的规定,被告人可以争取到缓刑判决。

根据我国《刑法》第72条的规定:

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18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75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①犯罪情节较轻;②有悔罪表现;③没有再犯罪的危险;④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当然,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也不是都能判缓刑的,这些都是建立在有效的辩护的基础上的,如果不能争取缓刑,也可以走轻罪路线,争取轻判,以最大程度保护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因此,对于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我们建议先咨询专业的刑事律师,或者委托律师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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