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别

抢劫罪是很常见的侵财罪名,在我国这类案件数量很庞大,该罪是八类严重刑事犯罪案件,量刑很重。

抢劫罪是很常见的侵财罪名,在我国这类案件数量很庞大,该罪是八类严重刑事犯罪案件,量刑很重。

抢劫罪是复杂客体,既侵犯被害人的财产权还侵犯人身权利。对于抢劫罪的既遂和未遂的认定有一定难度,因为量刑重,区分既遂未遂量刑区别较大。


根据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劫取他人财物的,构成抢劫罪。采用当事人不能,无法反抗的方式劫取取得财物的,是抢劫罪既遂,这毫无疑问。

那么在使用暴力伤害被害人,但未取得财物的,一律认定未遂吗,不是这样的,如果为了抢劫财物,致被害人轻伤的,也应当认定构成抢劫罪,犯罪状态属于既遂。这是由抢劫罪的双重客体决定的。

但如果仅仅使用轻微暴力,仅造成被害人轻微伤或者达不到轻微伤的,一律按既遂认定,量刑太重。所以致成轻伤认定既遂是合理的。

沪ICP备2022031909号-1 沪公网安备31011702889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