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非法拘禁罪会判多久,量刑标准

在苏州市,非法拘禁罪的判刑会根据不同的犯罪情节来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构成非法拘禁罪的,量刑情况如下:

在苏州市,非法拘禁罪的判刑会根据不同的犯罪情节来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构成非法拘禁罪的,量刑情况如下:

一、

一般情形:犯罪情节一般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增加相应刑罚量

每增加一天,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被害人每增加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造成被害人十级至七级残疾的,每增加一级残疾,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二、

致一人重伤的情形:致一人重伤二级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增加相应刑罚量

每增加一天,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被害人每增加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每增加重伤一人,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造成被害人十级至七级残疾的,每增加一级残疾,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造成被害人六级至三级残疾的,每增加一级残疾,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造成被害人二级至一级残疾的,每增加一级残疾,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三、

致一人死亡的情形: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增加相应刑罚量

每增加一天,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被害人每增加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每增加重伤一人,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造成被害人十级至七级残疾的,每增加一级残疾,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造成被害人六级至三级残疾的,每增加一级残疾,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造成被害人二级至一级残疾的,每增加一级残疾,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每增加死亡一人,增加三年至五年刑期;

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四、总结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增加基准刑的 10%-20%;

具有殴打、侮辱、虐待等情节的(致人重伤、死亡的除外),增加基准刑的 10%-20%;

多次非法拘禁的,增加基准刑的 20% 以下;

冒充军警人员、司法人员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增加基准刑的 20% 以下;

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而非法拘禁他人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 20% 以下;

持枪支、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凶器非法拘禁他人的,增加基准刑的 20% 以下;

因参与传销非法拘禁他人的,增加基准刑的 20% 以下;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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