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不起诉的条件

律师的辩护不止在法庭,还可以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向检察院提出辩护意见,争取案件检察院不移送法院审判,比法院无罪辩护能达到更好的效果,提前释放。

律师的辩护不止在法庭,还可以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向检察院提出辩护意见,争取案件检察院不移送法院审判,比法院无罪辩护能达到更好的效果,提前释放。

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后做出不将案件移送人民法院审判而终止诉讼的决定。


【不起诉理由】

在司法实践中,公安机关指控行为人涉嫌诈骗罪,而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可作出不起诉理由,不起诉理由主要有法定不起诉(绝对不起诉)、相对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存疑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条及第177条的规定,“法定不起诉”适用于以下七种情形:

1.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的;

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4.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5.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7.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对酌定不起诉做出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做出不起诉决定。

而“证据不足不起诉”,是指对于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检察机关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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