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说什么?
很多嫌疑人的家属在自己的亲人被刑拘后,会委托律师会见,但是对于律师会见的意义,却理解的有失偏颇。那么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可以说什么话呢?
很多嫌疑人的家属在自己的亲人被刑拘后,会委托律师会见,但是对于律师会见的意义,却理解的有失偏颇。通常家属会说“我就想让您看看他在里面怎么样了”、或者说:“您帮我给他稍几句话。”这样的要求简洁明了,也很容易操作,见个面,聊上几句,就可以对委托人有所交代了。可是如果您委托律师会见就只为这个,那您的律师费就太不值了。今天的文章为您归纳律师会见的八大作用,揭秘律师在看守所里跟嫌疑人聊了什么:
对嫌疑人进行心理疏导
大多数嫌疑人是偶犯、初犯,忽然被关进看守所,不论在身体上还是心理上,都承受着巨大的压力。有些嫌疑人在初次见到律师时,情绪都是比较激动的。律师的功力也往往在这时候得以体现。一位好律师,或者说经验丰富的,富有责任心的律师,会适时地疏导嫌疑人的心理压力。
向嫌疑人讲解法律知识
嫌疑人通常是“法盲”,对于自己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法律上的犯罪构成、刑事诉讼程序等等都不甚了解。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对自己的行为没有办法形成基本的法律判断。律师会见时会对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进行详细介绍,让当事人明晰法律,做到心中有数。
告知犯罪嫌疑人在面对公安机关讯问时的一些基本权利
比如与案件无关的问题可以拒绝回答;比如笔录中除了记录有罪事实,还应当全面记录对犯罪嫌疑人有利的无罪事实和从轻、减轻情节。
发现对嫌疑人有利的事实,寻找辩护观点
律师在会见的过程中要全面了解案情,比如当事人是如何到案的,是否存在自首的情节,在抓捕同案犯的过程中,是否存在立功情节,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是否构成从犯、帮助犯,是否构成单位犯罪,是否存在犯罪中止、犯罪未遂,是否造成社会危害等。
在会见的过程中,及时了解并发现办案机关的违法行为
如果律师认为不应对行为人进行刑事追究的,可以代理申诉,请求侦查机关撤销案件;如果发现侦查人员有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可以代理提出控告;有权代为申请取保候审;有权代为申请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在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律师要听取嫌疑人对于案卷材料的质证意见,讨论辩护方案,告知庭审程序,进行开庭准备
庭审效果的好坏直接影响最终的量刑,因此,庭前的充分沟通就极为关键。只有在开庭之前,辩护人与嫌疑人充分沟通,提出双方都认可的辩护方案,才能在法庭上做出对嫌疑人最为有力的辩护。
上诉期内及时会见,告知嫌疑人有权上诉,解释上诉不加刑原则
刑事案件上诉期为十天,在十天之内律师要及时去看守所会见被告人,帮助其分析原审判决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上诉之后改判的可能性,了解其对判决结果的意见,是否决定上诉。
了解嫌疑人在监所的生活状况,生活需要,传达家人的问候
及时了解嫌疑人是否有存钱或存衣物的需求,在监所的身体状况及心理状态,是亲属最为关心的,也是律师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位专业的律师,一次专业的律师会见,所起到的作用是很强大的,其影响力可以贯穿到侦查、起诉和审判的整个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