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通知书下来了还能取保候审吗?

检察院批准逮捕了对嫌疑人来说是不利的,但是只要符合条件,依然可以取保。具体流程可以参考下文。

检察院批准逮捕了对嫌疑人来说是不利的,但是只要符合条件,依然可以取保。具体流程可以参考下文。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可以说,嫌疑人被抓捕之后,最应当考虑和最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的行为就是尽快取保候审。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6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申请流程如下:

1、取保候审的申请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均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取保候审的决定

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公安机关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3、取保候审的执行

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

检察院批准逮捕之后,只要符合取保条件的,同样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对于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或者是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刑事案件虽然一般都是由国家机关主导,嫌疑人、被告人作为相对弱势的一方建议委托专业的刑事律师进行协助,以保障自己的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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